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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幕降临。
行船过了潐州,天上飘起了细雨。
暮雨萧萧,水声潺缓,运河上的秋夜愈显凄清。
寂夜里行客无所事事、也无处可去,相聚一层舱室。
百年修得同船渡,即便陌生如斯,皆是有缘人。
贩卖当地小吃的,三五成群喝酒吃肉聊天的,也有贵公子手执书册装模作样的还有我。
自从在睢阳被药葛罗发现踪迹,我便改了装束。
杀手必备技能之一,装什么是什么。
此刻,我头顶一片破布(用于遮住我如缎的黑发),脸上依然罩着青铜面具,身上挂着破衣烂衫(毕竟跟陆云那帮流浪儿一道混过)。
脚很脏,很脏的脚上,穿着双很破的草鞋。
面前还摆着一只破碗,碗底搁着两枚污渍斑斑的铜钱。
曾几何时,我跟陆云他们,正是凭着这身卑贱的打扮,一次次死里逃生。
当我吹奏起埙声时,船舱里立刻安静下来,人们循声看过来。
发现并非想象当中风流倜傥的的才子佳人,失望、鄙夷之情溢于言表,立刻扭转头去,继续热烈的话题。
我毫不介意,眼眸半闭,慵懒地席地而坐,似沉醉在如泣如诉的埙音里。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
如果是位美人,无论在哪,即便什么都不做,无微不至的关怀都会纷至沓来。
而一个邋遢肮脏的小叫,即便坐到船舱正中,使出十八般武艺,别的人一定会离他很远,生怕他身上的虱子会爬到自己身上来。
此刻,我周围方圆丈许内无人。
埙声哀婉,一曲接着一曲,《孤鸾》,《入塞》,《小重山》.暗喻悲戚凄惶的身世,以博取同情。
这年头,兵荒马乱的,即便行乞,没有两下子都活不下去。
可是过了许久,面前那只破碗里依然没多半个铜子儿。
然而,这正是我想要的。
拿人手短,我本就不习惯接受旁人施舍。
再过几日便到扬州,我眯起眼,开始物色羔羊。
杀人对于杀手来说,如同家常便饭,不吃饭肚子会饿,没有脑袋练手,手会很痒。
羊儿们齐聚一堂,从衣着谈吐立刻可以甄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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